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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3-02-26 17:14:21  来源:  作者:

 各医疗单位:
   
近年来,我国重症医学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瞩目成就,为此,国家对重症医学的学科进行了认定。在学科分类的国家标准中有了重症医学作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并设立了重症医学的学科代码320.58,国家卫生部要求在医疗机构中增加“重症医学科”为一级诊疗科目,代码28,并颁布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专业人员晋升第一次开始了本专业的统一报名和考试,国家卫生部2009年2月也正式发布了重症医学的相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这标志着我国重症医学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的新阶段,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在迎接重症医学春天的同时,我们在不停地思考和探索如何做大做强重症医学从业人员这支队伍。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这就决定了该科的医护人员,特别是医生,必须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熟练的操作技能以及对医学前沿的迅速跟进能力。新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也要求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为解决重症医学科对从业人员的高要求与医护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之间的剪刀差问题,并使重症医学专业人员对重症医学的相关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与继续教育部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美国重症医学会的FCCS课程的培训模式,参考美国心脏学会ECC课程、美国重症医学会FCCS课程、台湾ACLS联合委员会课程运作方式,共同发起开展“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及专科会员队伍建设项目”,以系统、规范及高质量的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工作为基础,建设高素质的重症医学从业人员队伍。
  迄今为止,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与继续教育部已于2009、2010、2011和2012年分别在厦门、西安、长沙,石家庄、贵阳、成都、呼和浩特、天津、苏州、海口,哈尔滨、郑州、杭州、珠海、乌鲁木齐、银川、上海、宁波、重庆、南宁,昆明、大连、南京、南昌、南通、拉萨、青岛、济南、武汉、太原举办了30期。其中,厦门、西安、长沙、石家庄同期举办了师资班;上海-宁波、南京-南昌-南通、青岛-济南、武汉-太原为同步直播主会场理论培训的多会场培训班。
   2013年将举办十三期培训班,每班限制学员人数依然是200人,具体举办地点是北京(3月)、天津(3月)、唐山(3月)、沈阳(4月)、长春(4月)、广州(6月)、深圳(6月)、兰州(8月)、西宁(8月)、太原(9月)、扬州(9月)、福州(11月)、安徽(11月)。
1.培训内容
   
理论培训:以《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教材》为基础,按模块授课,每个模块均采用理论要点讲授、病例讨论和提问与答疑的形式进行。授课内容涉及重症患者的评价和认识、重症监测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心肺脑复苏、休克、重症心血管疾病的诊断和处理、血流动力学监测、呼吸衰竭及相关疾病、急性肺损伤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机械通气、静脉血栓与肺栓塞的诊断和治疗、全身性感染与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急性肾损伤、重症血液净化技术、重症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治、重症患者的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重症患者的感染与抗菌药物、重症患者的出血和凝血障碍、重症患者的内分泌与代谢、重症患者的内环境紊乱、重症患者的镇痛镇静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的重症诊治、创伤后机体反应及基本的创伤支持、重症患者的院内和院间转运、重症医学相关伦理学问题、重症医学的科研等内容。
   技能培训:人工气道建立、机械通气、血管导管的放置、血流动力学监测、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技术。
2.授课专家
   
培训班特邀重症医学领域的权威专家,采用《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教材》和统一的课件,对重症医学科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
3.培训考核
   
培训班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参加培训且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最后的闭卷笔试。考场纪律严格,不得翻阅资料,交头接耳,传递物品和使用各种电子设备,违反者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成绩。
   培训考核合格者名单将公布在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与项目网站(5C.cmacme.org)。培训考核未通过者,可以在一年以内举办的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班中任选一期班别相同者免费参加学习(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并参加考试,也可以直接参加考试,但务必于拟参加的班次举办前至少10个工作日报名,否则无法保证如期安排。
4.每期招生人数
   
为保证授课效果,学员人数严格控制在200人以内。
5.培训费用
   
培训费
1100元/人。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费用标准见每期培训班的报到通知。 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参加理论培训且理论培训笔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组织管理部、继续教育部三部门签章的“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合格证”。 电子邮箱:lianghong213@163.com(为得到及时有效回复,请尽量选用邮件咨询)
   电  话:010-85158402,13521384795
   联 系 人:梁鸿
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中华医学会组织管理部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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