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会科评发[2012]1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规定,经过单位推荐,中华医学会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对形式审查合格项目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媒体向全国公示30天,并对有异议的项目妥善处理后进行了终审。经中华医学会第24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认,中华医学会决定,授予“经血传播的HIV感染流行特征及其防控措施的建立与研究”等八个项目为201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每项奖金7万元(含税);授予“蛋白质组支撑技术及其在重大疾病等研究中的应用”等二十五个项目为201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每项奖金3万元(含税);授予“一些免疫及炎性基因遗传变异对基因功能和肿瘤易感性的作用”等四十七个项目为201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三等奖,每项奖金5千元(含税);授予“中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实践与对策研究—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等两个项目为201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卫生管理奖,每项奖金5千元(含税);授予“包虫病科普手册” 等两个项目为201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普奖,奖金5千元(含税);授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李剑阁教授201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卫生政策奖项,奖金7万元(含税)。
中华医学会建议获奖单位对获奖项目实施匹配或倍增奖励。
主题词:科技奖 奖励 决定
中华医学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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