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前准备不足 做好术前准备是保证病员安全的重要前提。事实上,有不少麻醉事故和差错直接或间接的手术前准备不足有关。如: 1.对手术病例,特别是疑难危重病例或新开展的手术病例,术前讨论得不认真,错误 估计病员对手术和麻醉的耐受力;或有的重大手术,不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甚至根本没有讨论,以致麻醉方案选择不当。 2. 术前,麻醉者不访视和检查病员,不做必要的解释工作,以致因病员对麻醉恐惧不安 而麻醉过程中不能很好配合。 3.麻醉器械、药品和必要的监测仪器准备不周,或是性能不佳术前未能发现,影响术中使消,以致乱中出错或贻误抢救时机;或是摆错药品位置,造成隐患。例如曾有一例因事前没有检查体外循环机的完好情况,麻醉中机器的滤网漏血造成病员死亡。 4.安排麻醉人员不当,所施麻醉达不到应有的技术水平等。 (二)术中麻醉管理和操作不当 麻醉管理在麻醉中居重要地位。病员在麻醉过程中的生理变化迅速,要求麻醉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员的各种生命体征和病理变化,并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和处理。因此,麻醉医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操作技能。否则,稍有差错,就会出现险情,甚至危及病员生命。由于术中麻醉管理和操作不当引起的差错事故,居麻醉差错事故的首位。多见的历因是: 1.不坚持查对制度,用错麻醉药物,这类问题发生较多,据有关统计约占麻醉事故的1/5,实际上还要更多一些。事故—旦发生,多是造成病员死亡或终身残废的严重后果。如腰麻时,误将青霉素或构橼酸钠当普鲁卡因注入蛛网膜下腔而致病员死亡。发生的原因是术前误将青霉素安短放在消毒包内或将构椽醉钠安瓴放在普鲁卡因消毒罐内,麻醉医师以为不会借而不加核对造成的。固然,这类错误主要是麻醉医师粗枝大叶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坚持查对制度造成的。但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由于有的麻醉药品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而给坚持查对制度造成了困难。 2.擅离职守,不能及时发现病员的病理变化,而贻误抢救时机。以经验而论,凡届严重失职或医德低劣造成的差错事故,主要责任者往往在业务上也不求进取。对此。必须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切不可姑息迁就。 3.麻醉药物使用不当。最常见的是麻药过量,包括相对和绝对过量。 全麻药过量,多是由于操作不当,在单位时间内用员多;或观察病员不细。没有及时发现病员呼吸中枢抑制而使麻醉过深。 静脉注射琉喷妥钠,特别在老年或衰弱病员身上的更易发生药物过量。 椎管内麻醉时,主要是注入过量的麻药或血管收缩剂。 造成局麻药过量的原因很多,如把药物注进静脉内;短时间内注射了过量的药物;错用高浓度的溶液;药物注入血管丰富的部位而没有加用血管收缩剂或减少用量;局部使用药物不考虑其吸收速率或在粘膜表面使用了高浓度的溶液;将毒性高的局部麻醉药或安全范围小的药物当作一般麻醉药使用;以一般健康人才能耐受的平均剂量,套用于虚弱的、瘦小的、恶液质的或解毒功能不全的病员等。 其次是麻药配伍不当,增强了药物的毒性。 另外,有些药物的适应征掌握不好,也可引起事故。如高血压病员局麻时加用大剂量的肾上腺素,可引起心、脑血管意外等。 4.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乙醚吸入过量,液体乙醚进入呼吸道导致呼吸道化学烧伤,乙醚误伤病员眼睛;诱导期吸入异物(呕吐物、义齿等);气管内插管过深、过猛损伤甚至弃透气管,或气管插管误入食道而又未及时发现;推管内成硬膜外穿刺插管、拔管过程检查不周、操作不当,致断针、折管残留病员体内;硬膜外麻醉时误将药物注入蛛网膜下腔或麻醉平面过高;椎管内阻滞前,皮肤消毒不严;局麻药过量;用锗有关的仪器设备,如错把体外循环机的主动脉管安在占位器上,造成病员气拴死亡;搞错气源,误将氧化亚氮作为氧气吸入等。 (三)术后处理不善 手术结束时,放松对病情的观察,呼吸或循环系统功能尚未完全恢复即把病员送回病房,麻醉医师不亲自护送全麻或危重病员回病房,没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情况及注意事项,或交待不清楚,过早拔掉气管内插管等,均可造成差错事故。 另外,应当强调指出的是,有相当一部分麻醉差错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是进修人员。这里有进修人员本身的责任或技术原因,但对进修人员管理使用不当,要求不严,又不具体指导,轻易就让其单独操作,也是造成盐错事故的重要因素。麻醉人员的素质不高、或未经专业培训、技术水平低,则是麻醉差错事故时有发生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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