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导读

伤者自己签字 医院拒绝为其手术

时间:2010-08-23 10:22:28  来源:  作者:

因怀疑妻子有外遇,24日凌晨4时许,家住河南省荥阳市贾峪镇虎堆顶村的李某竟残忍地铡下妻子岳某左脚5个脚趾。事发后,岳某被送到郑州抢救。但由于岳某的亲属均不愿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一直未为岳某做断趾再植手术。18个小时后,岳某的亲属将其带离了医院,要把脚趾拿回家对上,让它自己长

  记者在医院采访时发现,院方竟然没有及时为岳某做接趾手术。岳某的主治大夫苏勇国对此解释说,按照医院规定,没有病人家属签字,是不能进行手术的。

  据了解,最初警方将岳某的丈夫带到医院,刚开始,岳某的丈夫同意签字,可一听说手术下来需要两万多元,又拒绝签字,说我没有钱器官移植必须亲属签字。我们也没想让他拿出那么多,本想着医院出一部分,患者家属承担一部分,可无论怎么劝,他就是不同意。创伤手外科医院副院长李瑞莲说。

  院方称,24日下午院方让岳某联系上她的继父和表姑,但两人均称不愿到郑州来签字。

  下午6时,陷入绝望的岳某再次请求医生。医生,救救我吧,我还想用脚走路,我不想成为残疾人啊!你们就给我做手术吧,如果出了意外我也不怨你们。

  岳某十分清醒,她不能为自己的手术签字吗?李瑞莲说:原则上患者在清醒状态下是可以为自己的手术签字的,但如果涉及器官移植,做手术时必须患者和直系亲属都签字才行。仅由她签字,在麻醉过程中出现意外死亡,或是没有把手术做好。到了那一步,我们担心家属会找事。

  晚9时许,在医院的坚持下,岳某的继父和表姑赶到郑州,但仍称拿不出治疗费,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院方当晚又设法联系上了李某的家人。晚10时,李某的家人也到了医院,同样不愿为岳某签字做手术。

  24日晚10时20分,李瑞莲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岳某已被继父带回荥阳市,放弃了治疗。

  太可惜了!她的脚趾本来是可以接上的。李瑞莲说:断趾再植手术的最佳时间应在意外发生的10个小时内。我们都很同情她,最后医院已经决定只让家属拿出几千元钱,但家属还是放弃了,说是要把脚趾拿回家对上,让它自己长。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本周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于我们 | 主编信箱 | 广告查询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