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北仑区出台了《关于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药品质量公开承诺。以药品经营和执业的医疗机构为主体,药品零售企业在店堂和公共网站向社会公开作出质量承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执业场所公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承诺。自公开承诺以来,北仑区药店全部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达标率100%,群众满意度由85%提高到95%。 二是开设网络平台加强互动。开发了北仑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北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明确规定了药品监管、检查及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信用等级等程序,加强政民互动,接受公众和企业监督。 三是对药品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实行量化检查分级管理,检查记录实行网上公开,对经营、使用假药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示。通过对6起药品不良行为的公示,三年来,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下降了66.7%,主观违法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下降了94.1%。 四是建立信用约束与激励机制。结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行政审批、医保定点等工作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对不诚信企业的警示和查处力度,严格惩戒失信行为。目前,已对3家不诚信企业进行了查处,对信用体系建设检查评定中得分在“3星”以上的单位列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候选单位和医保定点候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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