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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监局对药械出口将实施目录管理

时间:2010-08-23 10:24:02  来源:  作者:

       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实施目录管理,并对列入出口目录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据了解,列入此次调查登记范围的产品包括:硫酸庆大霉素、阿托伐他汀及其盐、西地那非及其盐、奥司他韦及其盐、各种头孢菌素及其制剂、人生长激素及其制剂、甘油(原料药)、肝素及其盐和制剂、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和制剂(包括双氢青蒿素、青蒿琥酯、蒿甲醚)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凡生产上述品种且未取得该品种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要如实登记生产品种的相关情况,并报送当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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