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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努力实现全省药械稽查工作新发展

时间:2010-08-23 10:24:32  来源:  作者:
        日前,福建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在福州市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07年全省稽查工作,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08年全省药械稽查、抽验和农村监督网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鼓舞斗志,努力推进全省药械稽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会议指出, 2008年,全省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继续做到整治工作不放松,监督检查不放松,完善制度不放松,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四大亮点,努力实现全省药械稽查工作新发展。

       “严”,要求严、标准严、查处严。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充分调研、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采取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一批涉药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处上,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有力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实”,责任实、措施实、成效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各方责任。在推动政府负总责方面,各地要继续将深化整规工作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方面,继续积极与公安、卫生、工商、物价、宣传等有关部门配合,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合力,做到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在落实企业责任方面,组织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不断推进企业诚信自律。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协管人员队伍建设,促进药品监管触角不断向广大农村延伸。

      “促”,促长效、促形象、促发展。注重标本兼治,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出台辅料管理、企业等级监管、日常监管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在现场检查核查中,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企业的监督,并帮助和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科技创新,从而实现专项行动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相结合。 

       “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新。各地要根据产品的风险度和企业的诚信度确定不同的监管等级,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质量问题约谈制度、远程动态监管系统、驻厂监督员等制度。

       同时,该省还将采取点面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突出农村药品市场整治,同时抓住药品市场热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性、时效性强的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和震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分子。强化药品市场专项检查,继续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日药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针对药品邮购和假冒狂犬疫苗行为的专项检查。结合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针对互联网、零售药店违法销售兴奋剂行为的专项检查。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等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的市场监督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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