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近日已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24日对外公布。 根据《实施细则》,深圳市、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应当优先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同时,鼓励单位或个人开办专科医院、门诊部及诊所等医疗机构。 开办诊所须具备三条件 据悉,根据《实施细则》,公民申请开办个体或合伙诊所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二是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三是至申请日止,两年内未发生2级以上医疗事故。 对予已批准的申请者,由所在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从核发之日起三级医院有效期为5年,二级医院有效期为3年,一级医院有效期为1年,门诊部有效期为1年,诊所为半年。 医疗机构应当聘用具有从事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务工作。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以每人5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不凭处方笺发药罚款5千 《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设置药房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药房,并凭处方笺发药,不得对外销售药品。未领取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不得配制制剂;已取得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除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外,只能供本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配制的制剂。医疗机构不凭处方笺发药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千元罚款。 截留传染病病人罚款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医疗机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开设科目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撤销非法开设的科目,没收其非法开设科目所使用的药品、器械及非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截留鼠疫、霍乱、结核等国家禁止截留的传染病病人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罚款;未使用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病历、诊疗手册、处方笺、证明书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千元罚款;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设置标牌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千元罚款,并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强制改正,改正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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