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京召开的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信息发布会上介绍,近几年,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业务用房相继建成,需要及时配置设备。2009年,用于支持县、乡、村农村三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近27亿元中央专项投资将主要用于设备装备。在继续装备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的基础上,开展县妇幼保健机构和县中医院的设备装备。 据介绍,中央支持资金使用标准和选配品目将根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的国债建设指导意见予以确定。该国债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中央支持的投资按照一般卫生院平均8万元、中心卫生院平均20万元、妇幼保健所平均25万元、妇幼保健院平均38万元、中医院平均100万元选配设备。 乡镇卫生院设备选配品目包括X线机、B超仪、洗胃机、消毒器、手术床、心电图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21种。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选配品目包括妇科治疗仪、红外线乳腺透照仪、胎儿心电监护仪、产后康复治疗仪、电子阴道镜、儿童视力筛查仪、儿童听力筛查仪、儿童弱视治疗仪、儿童智力测试仪、经皮测胆红素仪、全自动双目电动显微镜、微量元素检测仪、半自动生化仪、B型超声波诊断仪等14种。 县中医(民族医)医院选配品目包括500毫安X光机、彩超仪、六导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骨科牵引床、手术器械、电子胃镜、中药煎药设备、中药熏蒸床、针灸治疗仪、疼痛治疗仪、肛肠电脑治疗仪、中药雾化吸入设备、中药离子导入仪等32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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