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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生产实施目录管理,并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发布、调整《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品种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首批《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品种目录》收载的9类药品原料药和制剂、2类医疗器械品种名单,并明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