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传染病防治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对于进一步强化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维护部队官兵健康安全,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联勤保障,部队应急 、疫情控制的需要,结合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联勤卫生保障的实际情况,总结吸收国家和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继承与发展,权力与责任,原则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新修订的《条例》共10章74条,涵盖了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主要环节,主要包括总则、职责、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和通报、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奖励与处分等内容。《条例》明确规定,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类管理、防治结合、依靠科学、全员参与的原则。各级机关、领导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全面建设规划,切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建设,协调解决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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