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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试点家庭医生责任制

时间:2010-08-23 10:29:31  来源:  作者:
        日前,在青海省西宁市部分社区开展家庭责任制医生试点工作,实行责任医生与居民家庭契约式服务。

     根据方案,试点社区将按照每2000名居民设置1名家庭责任医生并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向服务对象提供连续性、综合性、个性化的基本卫生服务。各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通过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等方式,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管理服务。

  据了解,开展家庭责任制医生试点工作,将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对构建以社区家庭医生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为架构,分工合理、方便快捷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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