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农民个人缴纳的费用将由10元提高至20元,国家给每个人的配套补助也从40元提高到80元。筹资标准提高,农民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根据就诊的不同,从40%到80%不等。 2009年起,西安市将统一各区县慢性病报销标准。即特殊慢性病实行年度凭票定补,补偿比例统一为50%。特殊慢性病Ι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特殊慢性病Ⅱ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为1200元。特殊慢性病Ι类包括以下病种: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白血病;特殊慢性病Ⅱ类包括老慢支、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期、糖尿病伴并发症、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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