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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医疗广告发布 禁用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

时间:2010-08-23 10:31:40  来源:  作者: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将规范医疗广告发布,特别在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中,不得以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

  根据规定,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


        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

  省工商局表示,对继续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将给予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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