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导读

新农合补偿:最高补偿封顶线调至五万元

时间:2010-08-23 10:32:01  来源:  作者:
        特约记者刘泽林近日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海南省将严格控制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使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15%(含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一般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

  该省为此提高了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和适用范围。将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从目前的30%和20%,提高到40%和30%。门诊次数或报销费用总量控制的市县,报销比例可调高至70%。贫困市县可根据实际,将部分县级专科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国定贫困县可将县医院纳入门诊统筹报销适用范围,并设定20%的补偿标准。

  海南省卫生厅要求,2008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或历年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市县区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出台二次补偿管理办法,并在今年第一季度前完成二次补偿金发放工作,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

  据悉,海南省计划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新农合补偿调整方案》,将全省新农合补偿封顶线统一由原来的2万元~3万元,调高至4万元~5万元,并回溯补偿至今年1月1日。根据该省《方案》,海南省将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力争使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例今年达到55%以上,明年达到60%左右。在维持起付线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后补偿比例原则上达到:在乡镇卫生院为85%左右(医药费用300元以下部分报60%,300元以上部分报85%左右);在二级医院为65%左右;在三级医院以上为50%左右;未办理转诊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为40%。最低实际住院补偿比从30%提高到35%。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本周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于我们 | 主编信箱 | 广告查询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