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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对三级医院服务措施作出规定

时间:2010-08-23 10:36:00  来源:  作者:
        1月6日,省卫生厅在郑州与全省62家三级医院签订《河南省三级医院宏观监管“十大指标”》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三级医院患者住院手术时间、合理用药及各项服务措施作了严格规定。

  根据“十大指标”要求,医院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不能超过3天,平均住院不能超过15天。这就意味着今后患者再也不用找熟人托关系安排手术了,医院为了多挣钱拖着不让患者出院的情况也将大为减少。

  “十大指标”还要求医院提供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血、尿、便常规检验及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不得超过30分钟;生化、凝血、免疫等检验不得超过6小时,超声检查出结果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增加床位周转次数,使床位使用率严格控制在93%,保证有7%的床位用于收治应急患者。

  医院执行预约挂号制度,门诊服务流程人性化管理,患者来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10分钟内必须办理完毕。急诊科室应有固定的急诊医师、护士,且分布不少于在岗医师、护士的75%,急诊留观时间不能超过3天。

  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田常俊告诉记者,宏观监控和考核全省三级医院“十大指标”,就是要切实解决当前大医院人满为患、普通患者看病难问题。和全省三级医院签订责任书仅仅是个开始,接下来,省卫生厅还要制定考评细则,细化量化考评奖惩指标,医院做得好不好,要让患者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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