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导读

精神分裂症产妇经强化麻醉分娩1例1

时间:2010-08-23 10:41:44  来源:  作者:

2 讨论
     患者自15岁至怀孕前曾长期服用抗精神类药物,故该产妇麻醉管理应以稳定循环系统功能为首要考虑的问题。因多数抗精神病药在长时间大量服用后,都会产生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作用,致使外周血管阻力降低,交感神经血管舒缩调节功能削弱,血压有下降的潜在趋势。本例产妇血压能维持稳定可能与产妇自怀孕后停用抗精神类药品有关。术前用药不可选用吩噻嗪类药,对长期服用抗精神类药品者可显著消弱病人对失血的耐受性从而可能出现严重低血压。怀孕期间虽未服用抗精神类药品,以防意外,故术前用药选用了哌氟合剂,强化时应用了氯|胺酮、咪唑安定及依托咪脂,尽量避免选用可能诱发低血压的麻醉药品。同时,产妇由于长期服用过抗精神类药物,对麻醉药品产生一定耐受力,因此复合用药量明显加大。

     该产妇主要表现精神障碍,不能在主动配合下分娩。术中要求既要维持循环系统功能的稳定,又要减少麻醉药品对胎儿的毒副作用,因此快、稳、安全的麻醉方式首先可取。传统的气管插管全麻方式虽然可行,但剖腹产术后疼痛等多因素对产妇的刺激所引发的护理及治疗上的难度,这种方式有其明显缺陷。因此,由全麻下剖腹产改为不明显影响产妇宫缩及呼吸的强化麻醉下助产的分娩方式有其可行的优越性。不但避免了手术操作的创伤,同时大大减轻了术后护理及治疗的难度。当然,如果助产不成功,即可转为气管插管全麻行剖腹产。这种麻醉方式关键是尽量缩短胎儿在宫内滞留时间,以减少胎儿发生宫内窘迫、缺氧和麻醉药品对胎儿的呼吸抑制及相关毒副作用;同时应严格掌握试产适应证,对胎儿头盆不称、巨大儿等禁忌在此种麻醉方式下试产。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本周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于我们 | 主编信箱 | 广告查询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