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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医疗安全制定统一病历质量考评标准

时间:2010-10-12 08:57:51  来源:  作者:

        今年1月,卫生部下发修订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3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由于该规范在考核标准上没有具体的规定,操作层面仍按原来的规定进行。加上江苏省卫生厅2002年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至今未改,去年下发的《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又与部颁住院病案标准差距甚大。如对同样的病历“签名不能辨认”书写缺陷,部颁标准中规定“每处扣1分”,按江苏省的标准认为是“重度缺陷”等,使基层医院及医生无所适从。

  为保证医疗安全,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一部统一的病案质量考评标准,内容要非常具体,既能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还应便于医院职能部门检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评比,不断提升医院病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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