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目前个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对参保人员就医收费高,以虚假住院、诱导住院、虚假和转嫁收费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问题,山西省将以分级管理等措施予以规范。分级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邀请专家、参保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达标者,可续签医保服务协议;考核分值较低,或考核结果为倒数几位的,要予以通报,责令其整改。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山西省将依据分级评定标准,按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就医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医疗保险基础管理等的落实情况及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分别评价为4个等级 (AAA级、AA级、A级和没有级别),评级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同时,统一制作等级牌匾,在定点医疗机构显著位置悬挂,以方便参保人员辨认选择。 此外,山西省还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年检,对不符合定点条件的,将在《定点资格证书》上签注年检不合格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