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3月起,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报时间调整为每月1-15日,遇节假日顺延。12月22日,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全市参保单位的参保经办业务时间做了调整。 目前,全市共有4.8万户参保单位,均将实行新的参保业务经办时间。与参保单位一样,全市50万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经办时间同步调整为每月1-15日。据了解,在此之前,参保单位参保时当月核定人数,次月结算缴费,需要分两个月完成。有的单位会在这个月内出现人员流动情况,可能已经离职的人员因为事先已核定在内,还需为其缴纳一个月的保费。调整为当月办理、当月核定、当月缴费,更加便捷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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