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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9月1日起与东北5统筹区开展异地医疗结算

时间:2011-08-19 17:19:36  来源:  作者:

 从海南省社保局了解到,海南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与东北5个统筹区实行城镇职工医保双向异地医疗结算(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暂不开展)。从2010年1月1日海南正式启动异地就医结算业务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与海南开展异地就医结算的统筹区增加到14个。

  这14个统筹区是广西区级、贵州省本级、山西省本级、黑龙江省本级、吉林省本级、广州市本级、天津市本级、南宁市本级、柳州市本级、桂林市本级、长春市本级、大庆市本级、佳木斯市本级、伊春市本级。

  今年7月份,海南省社保局和吉林省本级、长春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伊春市等5个统筹区正式签订职工医保双向异地医疗结算协议,9月开始实施。

  据悉,3类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即:按照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且户口已迁移到安置地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参保所在地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公派3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因病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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