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按照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原则,这个省近日要求全省各地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今年年底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按照要求,黑龙江省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域内行政村和服务人口数量,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乡村医生需求人数,报市(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乡村医生的聘用,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以在村卫生所(室)执业并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为竞聘对象,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的人才。对于落聘的乡村医生,在以后的招聘中要优先聘用。
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对乡村医生人数不足的地方,可打破户籍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保证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以上工作均在2011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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