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后病人恢复情况评定 除了集中对呼吸、循环、肌张力和神志方面进行评定外,还应结合不同麻醉方法的特点,有所侧重,尤其是注意有无严重麻醉并发症发生。 (1)全麻病人恢复情况(包括气管内麻醉和静脉麻醉者) 手术结束病人拔除气管导管前和/或停止静脉注射麻醉药后)可通过计分法评定病人麻醉后恢复程度和质量,对恢复缓慢者可进行必要的治疗,如肌松药的拮抗或继续予以呼吸支持等。 麻醉恢复情况评分可参照以下标准,恢复最好者为9分。 (2)椎管内麻醉病人恢复情况 一般情况下若能在推管内麻醉下顺利完成手术,且麻醉平稳、效果良好的病人,手术后会在短时间内从麻醉状态下完全恢复过来。但鉴于术后短时间内椎管内麻醉药及术中麻醉辅助药的残余作用,尤其是对那些麻醉管理困难,术中呼吸循环功能变异较大的患者,手术结束时要对其麻醉恢复情况作一正确评估,特别要注意麻醉并发症的出现,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处理。应注意观察下列体征/症状: 低血压状态; 呼吸抑制/费力或主观上有气促感; 恶心/呕吐危险性; 尿潴留; 麻醉平面过高; 神经根/脊髓损伤征兆; 血管损伤/推管内血肿形成迹象; 神志/严重头痛; 局麻药毒性或过敏反应; ECG异常; 肌力弱及肢体活动差; 硬膜外导管折断或拔管困难 (3)神经阻滞麻醉病人恢复情况 临床上常采用的神经阻滞包括颈丛神经(深、浅丛神经)阻滞、臂神经丛阻滞(肌间沟法和腋路法)以及坐骨神经、股神经阻滞等。通常在实施这些麻醉技术操作时,若注药过程中或注药后短时间内病人无不良反应(如局麻药过敏或中毒,误入血管内等),且安全平稳地度过手术期,手术结束后往往麻醉药作用已基本消失,即便有麻醉药的残余作用也不会对病人术后恢复构成大的威胁。尽管如此,麻醉医师仍须在手术结束时认真评定病人麻醉恢复情况,尤其要注意有无下列征象: 麻醉平面过广——麻醉药误入椎管内造成高位硬膜外阻滞或“全脊麻”; 局麻药过敏体征; 喉返神经损伤/麻痹——表现为声音嘶哑; 霍纳氏综合征; 气胸——肌间沟法臂丛神经阻滞时损伤胸膜顶; 局部血肿/出血——推动脉、腋动脉和颈内动脉损伤; 肌张力——术后肢体肌麻痹渐进性加重或长时间恢复不良往往提示神经损伤。 2、手术麻醉后转送普通病房标准 绝大多数病人手术结束后被送回原病房.即普通病房。在那里他们将接受一般的护理和监测,度过手术麻醉后恢复期,鉴于普通病房的工作性质,人员及硬件设备的配置,无法对麻醉后需严密观察或监护的手术病人提供更高层次的诊疗服务。因此,麻醉医师应于手术结束时根据病人实际情况(生命体征,麻醉状态的恢复等),医院的现有条件,决定病人去向,确保病人恢复期安全。术后麻醉病人能否送回普通病房,其标准可参考生命体征稳定程度和病情总体状况两方面加以评判: (1)根据生命体征稳定程度评定 可将病人术后生命体征(血压、 心率、呼吸)稳定程度大致分成四级,粗略衡量麻醉病人是否达到转送普通病房的标准: Ⅰ级——生命体征稳定,无需经常观察病情或麻醉恢复情况,也不需要进行有创监测的病人; Ⅱ级——术后生命体征稳定,但为防止意外而须予以某些必要监测(如脉搏氧饱和度监测)和治疗(如吸氧)的病人; Ⅲ级———生命体征虽稳定,但仍需进行有创监测(如中心静脉压、挠动脉测压等),且麻醉处于较深状态需加强护理的病人; Ⅳ级——生命体征明显紊乱(如低血压,心律失常等)和/或受麻醉药残余作用影响较明显,必须严密监测和治疗的病人。 Ⅰ~Ⅱ级病人可送回普通病房,对于Ⅲ级病人普通病房难以满足其监测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的要求,Ⅳ级病人切勿送原病房。 Ⅰ~Ⅱ级病人可送回普通病房,对于Ⅲ级病人普通病房难以满足其监测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的要求,Ⅳ级病人切勿送原病房。 (2)根据病情总体情况评定 手术结束时麻醉病人若总体情况能达到下述标准,即可直接送返普通病房: 一般情况:神志清楚,定向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能接受指令性动作。肌张力恢复/接近正常。平卧位抬头能持续5秒钟以上。无急性麻醉和/或手术并发症,如呼吸道水肿、神经损伤、内出血、恶心和呕吐等; 循环:血压、心率稳定,末梢循环良好。心电图无明显心律失常和/或 ST-T改变; 呼吸:呼吸道通畅。保护性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无需安放口咽或鼻咽通气道,通气功能正常,能自行 咳嗽并咳排出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到术前水平,PaO2不低丁70mmHg,SpO2>95%; 其他方面:胸/肺X线片无特殊异常,尿量在25ml/h以上,血浆电解质及血球压积(HcT)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术中最后一次应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催眠药无异常发观。且已观察30min以上。 总而言之,凡手术结束麻醉病人能达到:①醒觉和警觉状态,能辩认时间、人物的地点;②血压、脉搏平稳,或血压虽比麻醉前低,但不超过20mmHg(收缩压>90mmHg);③能作深呼吸和有效咳嗽,呼吸频率和幅度正常;④能自动或按指令活动四肢/抬头;⑤末梢循环良好,皮肤红润、温暖等,皆可直接送返原病房。 3、手术麻醉后转送重症监护室标准 有些情况下,手术后的麻醉病人鉴于手术、麻醉及病情等诸多因素,须直接送往重症监护室(Intensivc Care Unit ICU)进行严密监测和治疗,主要涉及到; 手术复杂且时间冗长,病情较重且麻醉管理困难的病人; 心内直视手术后的病人; 手术麻醉中或术后有严重并发症者; 术后病人全身情况不稳定,需严密观察的病人; 严重创伤或大手术后需要监测重要器官功能者; 休克或心衰病人需行心血管功能支持疗法者: 急性呼吸功能衰竭、麻醉前呼吸功能差术后需予以机械通气呼吸支持者; 败血症/中毒、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严重失衡的病人; 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后的病人; 手术麻醉期间曾发生严重心律失常或心搏骤停的病人; 4、手术麻醉后转送麻醉后恢复室标准 原则上麻醉后恢复室(Recovery Room)是所有麻醉病人本后转出手术室的第一站。在恢复室中麻醉医师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根据病人麻醉恢复情况和病情的轻、重程度,再决断病人的去向,即直接送返普通病房或转送ICU。但限于现有的医疗设施条件,目前我们仅将那些既达不到ICU收治标准且回普通病房又有一定危险的手术后麻醉病人。术后送至麻醉后恢复室。待病人完全脱离麻醉状态且整体情况稳定后,再转回普通病房,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发生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呼吸功能恢复不良及小儿全麻尚未完全苏醒者,需在麻醉恢复室进行监测和处理。 麻醉后恢复室常规能提供的监测和治疗措施包括; 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短时间辅助呼吸或机械通气呼吸支持; 脉搏氧饱和度(SpO2)监测; 心电图(ECG)监测; 开放多条静脉通路,输血/输液; 纠正水、电酸碱平衡失调; 尿量监测; 温度监测; 至少每隔10~15min测定并记录一次生命体征(包括:血压、脉搏、心律、呼吸频率和神志)恢复情况; 胸腔引流; 连续应用血管活性药和/或抗心律失常药; 气管插管/拔管或更换气管导管; 深静脉(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股静脉)穿刺置管; 周围动脉(桡动脉、足背动脉)置管测压; 术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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