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范院长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您自从担任院长以来,对医院的考虑也很多的,现在政府对上海大医院有怎样的限制呢?会产生怎么样的结果? 答:目前,上海市推行医疗保险统筹示范在先。市区10家最大医院的医保总量分别限制在1亿至3亿元不等。"我们的医疗服务居然是有限额的"。 您想突破了限额后果将会怎样?按现行政策规定"超量分摊"。 国家与医院"五五对开"。一纸"分摊",从经济上"吓着"了医院。照此规定,你医院还不能由着性子看病,相应的还要来者有拒。如果你救人于非命而忘乎所以,那么,超出限额1元钱,对不起,国家只支付5角,另一半要由医院买单。说白了,"看得越多,亏得越多"。 而且,这种总量控制并不是你想象的可以横竖拉抻。在总量之下,还有各种细则把你框死。比如,人均住院费用不能多于8000元,这是硬指标。如果病人花费10000元,对不起,超出的2000元属于违规操作。而违规操作是连"五五对开"的资格都没有的,全部由医院担负。 控制无形中成为埋在治病救人下面的一条隐线。患者怎么会知道,当今大医院的大夫们在进行技术服务的同时,还需时时提防别被出示"黄牌",在设定治疗方案时,还要掐着指头算价钱。既要手到病除,又要思前顾后。"治病是科学,怎么能把限制病人消费的责任推给医生?"<?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本刊:治病是科学,把限制病人消费的责任都推给医生,这种错位行为您怎么看的呢? 答:还不应该是医院的行为。 错位的结果呢?已经有种种迹象显示: 病人往返医院就医的次数增加。一般慢性病人只能开出不超过两周的药量;大医院的住院部对医保病人会比较多的出示红灯等候信号,很多实行医保的患者,及至病危时刻也颇难住进自己挑选的指定医院,不免带着遗憾而去;老年病人,慢性病人首当其冲,难招正视……。 与之相反,自费病人颇受欢迎。从医院的角度讲,这是一种本能的生理应激反应。而对于绝大多数基本医疗的病人而言,是一种不公。不公难免生怨。也因此,对于医院,公众怨气与日俱增。 于是,医院经历着经济压力与舆论压力双管齐下的考验。自然,其中滋味只有我们知晓。 事实上,医院的职能决定了它的生存理念--不会完全被功利左右。但是"好人"着实做不起。我也很为难的"病人真的来了,你能回避么?" 本刊:医疗服务的风险率很高,但没有相应的高医疗保险费来维护,况且医疗意外事故的发生率也很高,但在国内是不被认可的,针对这一困难您是怎么想的呢? 答:这几乎是一个被所有的人忽略的问题--医疗中的失误是允许的。 医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没有定式。生命的探索是没有止境的。同时医学也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医生的诊断存在不全面性,处理的过程有失周全,甚至因为个体的因素出现误诊,等等,我认为,"实际是很正常的"。 当然,那些病势凶猛,或者伴有多种器官综合病症的病人,其病情变化的迅猛以及随时可能发生的不测,是不可回避的。应该承认,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行业。医疗意外是不争的事实。 在世界其他国家,对于医疗意外是认可的。比如,在美国的意外事故看错比率允许在20%以上,欧洲国家不到30%。而在这种无庸回避的事实面前,中国的医生一直在力争达到100%的万无一失。 因为没有包容意外事故的意识,同时也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于是,中国的医生是踩在钢丝上做手术。现在有许多医生,他们都经历过难以计数的放弃与探索的抉择。但是,生死当口,哪怕只有1%希望,他们会做出100%的努力。无疑是踩着地雷上。 近年,关于医疗事故采取"取证倒置"的作法。确实,此举让无畏风险的医生们平添了无所适从。一个原本崇高神圣的职业,一种不轻言放弃的胆量,却生生地受到伤害。试想一下,带着忐忑不安的心境,真不知道对于拯救生命的操作能有什么好处。 要知道,民航的意外发生率是以万分比为单位的,一般为万分之几。固而国家将其视为高风险的行业,并一直有保险业务与之并行。相比之下,医疗服务的风险率是以百分比为单位的,却为什么一直被置于保险的视野之外? 我想中国的保险业在开发险种上,不会是避重就轻吧? 一方面,不能正视医疗服务存在很高的意外。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意外事故补偿渠道。于是,"医疗纠纷"成为压在医院头上的一座大山。 很显然,对于接受医疗服务的意外不幸者进行经济赔付,完全是情理之中。而且医疗本身的意外几率是客观事实。既然这种谁也不愿意发生的事是避免不了的,而且是情理之中。那么如果将赔付的责任落在医院身上,终归有一天,没有人敢上手术台了。 我作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对此早有提案在先,我觉得,"医院可以参照航空保险的方式"。目的是解决补偿费的来源问题。 这应该不失为一个常规的险种。但是,20%-30%,如此之高的风险率,保险金额不会是小数目。我初步考虑,保费可以根据医疗风险的大小而有所不同。比如,心脏手术的风险高,保险费便可以相应高些。在这里,强调的是参照航空保险的方式,实际上是把投保的权利交给每位患者,就像登飞机前买航空保险一样,能否获得意外赔付的权利都放在就医者自己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