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硕 王国林 李锦成<?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加强麻醉学科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麻醉工作质量,天津市卫生局于1995年6月12日决定成立天津市“临床麻醉质量控制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麻醉科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定麻醉科质控标准和方法,进行技术咨询,开展室间、室内质控及麻醉人员技术培训等项工作。8年的质控工作证实,麻醉质控中心对推动麻醉科建设,提高科室管理水平,保证麻醉安全起到了重大作用,收到显著效果。 一、成立“临床麻醉质量控制中心”的历史背景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的历年统计材料,在临床科室中麻醉科属医疗事故高发区,这与下列情况有关:(1)手术病人,特别是危重症病人,生命器官功能储备已消耗殆尽;(2)麻醉手术应激,促使生命器官功能储备迅速耗竭;(3)麻醉医师技术与理论水平普遍低下;(4)科室管理与日常麻醉工作无章可循。为此,天津市卫生局于1989年发布了“关于加强麻醉工作建设的通知”,此通知不仅贯彻了卫生部(89)第12号文件“关于将麻醉科改为临床科室的通知”精神,也对如何建设好天津市各级各类医院麻醉科提出了具体要求。由于麻醉学作为二级学科(1984年教育部确定)及麻醉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1989年卫生部确定)的学科基础十分薄弱,难以在短期内达到教育部与卫生部要求。因此,为加强麻醉学科建设,天津市卫生局于1995年6月12日成立了“临床麻醉质量控制中心”,任命王大柱为中心主任。临床麻醉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麻醉质控中心”)成立后,首先制定了麻醉质控标准与评价指标,主要涉及计划麻醉、三级责任制与仪器设备三方面。继之(3年后)又以麻醉安全为核心,强调计划麻醉及围术期最低监测指标对保证麻醉安全的作用。麻醉质控中心的这些举措,至少对麻醉安全发挥了明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