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自2009年10月8日起,各三级医院在完成上述6个病种每例诊疗后10日内,要使用卫生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系统”进行相关病例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1月1日至10月7日开展的诊疗病例信息应于2009年12月1日前补报完毕。 卫生部医政司将负责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有关工作,建立“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系统”,并向全国发布单病种质量管理和控制信息。中国医院协会受卫生部委托对“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系统”进行维护,并对上报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估。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使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了解本辖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开展相应的质控工作。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2009年9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三级医院名单报卫生部医政司。医政司将按照名单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并适时开展信息报送相关培训工作。 文章来源: 健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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