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麻醉选择 麻醉医师在选择麻醉方式时应考虑以下问题:1)患者对手术过程中的疼痛的耐受程度;2)子宫收缩引起的自体血液回输对患者的影响;3)子宫收缩剂的影响;4)胎儿娩出后解除了下腔静脉的受压所引起的血流动力学改变;5)产后出血。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种麻醉方法是绝对适用或不适用的。常用的麻醉方法及其优缺点如下: 3.2.1 全身麻醉 其优点为:能提供完善的镇痛和肌松;保证气道通畅及充分的氧和;避免椎管内麻醉所致的体循环血压下降等。但其也存在一些缺点:若麻醉深度不当,气管插管和拔管过程易导致血流动力学剧烈变化;麻醉药物对心功能的抑制作用;增加肺循环阻力;增加肺内压,导致右心后负荷增加;插管困难发生率高;易发生反流误吸;全身用药对新生儿的影响等。 全身麻醉可用于绝大多数妊娠合并心脏病,特别适用于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如法乐氏四联症和艾森曼格综合征、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肥厚性心肌病等。而对于其他类型心脏病患者,全身麻醉不如连续硬膜外麻醉更理想。 3.2.2 椎管内麻醉 连续硬膜外阻滞麻醉是目前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主要麻醉方法,在高风险的心脏病患者中也有应用。若采用间歇、缓慢追加局麻药,能保持较稳定的血流动力学状态;避免全麻所致的各种不良反应(见前述)等优点。但是,硬膜外阻滞也存在阻滞不全的可能,以及神经损伤、全脊髓麻醉等风险。 虽然对于一些病变较轻而且代偿完全的心脏病患者,单次蛛网膜下腔阻滞(腰麻)也可应用,但大多数学者并不主张单次腰麻用于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因为其可导致剧烈的血流动力学变化。 近年来较时髦的方法是连续腰麻,通过留置蛛网膜下腔微导管分次加入微量局麻药,从而达到镇痛完善、血流动力学扰乱轻的效果。已有较多的文献正面报道了该方法在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的应用。 3.2.3 局部麻醉 目前已很少采用。只有在一些麻醉设施较差的小型医院偶尔被采用。 3.3 术中麻醉管理 3.3.1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麻醉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避免或尽量减少的交感神经阻滞;2)避免应用抑制心肌功能的药物;3)避免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4)根据心脏病的不同类型,选择合适的血管活性药物;5)避免腹主动脉、下腔静脉受压,保证子宫胎盘的血液灌注;6)预防反流误吸;7)对产妇和胎儿实行严密监护。 3.3.2 术中监护首选无创性的方法,常规的检测方法包括:血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呼吸等。至于是否需要进行有创性监测取决于患者心脏病的类型及其严重程度。如患者心功能较差、临床症状明显者可施行有创监测。但有些类型的心脏病,如右向左分流、严重的主动脉瓣狭窄、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即使症状不明显或没有症状也有必要进行有创监测。包括中心静脉压(CVP)、桡动脉置管测压等。肺动脉导管测压需要较高的技术,而且有较高的风险,但在严重的心脏病患者进行此项监测还是很有必要的。但近来有人对肺动脉监测提出疑义,认为此项监测风险过大,得不偿失。故建议使用无创性的经食道心超作为首选的监测方法。 3.3.3 术中应用子宫收缩剂的问题 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如果子宫收缩尚可,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催产素。即使有时必须使用,也应通过静脉缓慢滴注,切忌静脉注射。因为催产素能降低体血管阻力和血压,减少心输出量,增加肺血管阻力,外周血管总阻力的下降可引起快速性心律失常。合成的PGF2α是一个强效子宫平滑肌收缩剂,可引起严重高血压、支气管痉挛、肺血管和体血管收缩等,因此也禁用于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米索是PGE1的类似物,已成功用于产后出血。但对于有冠心病或高血压患者应慎重,因为它可导致血压的剧降。近来有学者建议使用一种称为B-Lynch的压力缝合器缝合子宫切口来避免使用子宫收缩剂。 3.3.4 术中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的问题 术中有许多情况都需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但对于心脏病患者,合理选择血管活性药物尤为重要。麻黄碱、肾上腺素因兼有α受体和β受体激动作用,可引起心动过速、增加心脏做功,同时增加肺血管阻力。因而不适用于大多数心脏病患者。纯α受体激动剂如苯肾上腺素、间羟胺可引起反射性心率下降,对于有瓣膜狭窄或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的患者可能有利,但对于有反流性病变的患者可能不利。 3.4 术后管理 产后头3日内,由于子宫收缩缩复,胎盘循环不复存在,大量血液从子宫回输至体循环,加之妊娠期过多的组织间液的回吸收,使血容量增加15%~25%,特别是产后24小时内,心脏负荷增加,容易心脏病病情加重,甚至发生心衰或心脏停搏。因此,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在产后72小时内必须予以严密监护,对于合并有肺动脉高压者需持续监护到术后9天。 另外,有效地术后镇痛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极为重要。可优先选择病人自控硬膜外镇痛(P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