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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和诊所将不得开展全麻手术

时间:2010-08-24 09:11:15  来源:  作者:

   卫生部医政司有关人士表示,与1994年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门诊部类别中少了整形外科门诊部,诊所分类中也“精简”掉了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和精神卫生诊所。

 新标准对门诊部和诊所的科室设置、人员、房屋面积、设备设置、规章制度等方面要求更高、更严、更细。比如综合门诊部至少要有7名执业医师,与1994年标准相比增加了2名;对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等科室设备分类进行规定,对口腔诊所中的口腔综合治疗台数量规定了上限。

  另外,卫生部还首次明确门诊部、诊所不得设置住院病床(产床),门诊部可设10张以下观察床。
 
                                            文章来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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