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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医疗机构承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时间:2010-08-23 11:22:06  来源:  作者:

      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承诺:认真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不为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经营药械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不采购证件、资料、销售凭证不齐全企业的药械;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不为他人代销药品和医疗器械;不为从事无证经营的人提供药品;销售药品依法开具销售凭证。拒绝虚假药品广告,不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不违规从事各种形式的赠药促销活动。严格遵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规定,按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不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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