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四、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美国危重医学学会在1995年制定的一套ICU设计中要求: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光照环境,总亮度不宜超过30尺足光(fc);可以在房间外安装一个调光器,这样可以在夜晚不打扰病人休息的情况下调节室内的照明,以方便观察病人;夜晚的照明不宜超过6.5fc;短时间内不宜超过19fc;病人正上方应有独立的灯光系统,以满足在紧急情况下或进行操作时能有一个大于150fc、无影产生照明环境的需要;条件允许的话,可以为病人提供阅读所需要的灯光照明;亮度不宜超过30fc,且不应影响病床旁或监护用的设备仪器;ICU内的环境设计应能最大限度的减轻病人的心理、精神压力,合理的光线及视觉的安排和搭配可以达到这方面的目的,合理的设计窗户的数量以利采光,采用防火、吸音的窗帘等等;窗户及相关的结构应5/4久耐用,设计合理,以方便定期的清洗;如果不能安装窗帘,则可替代以外在的悬挂物、天窗、有色或折光玻璃来调节光线;当房间内不能有窗户时,也应保证可以有自然光线进入房间;除了窗户,时钟、日历、公告板和/或收音机、电视等,都可以让病人进行正确的感观定位;如果有可能,每个房间内都应配有电话;其他的考虑还包括房间内主色调的选择,装饰材料的质地、设计或图案等;设计时需要考虑的方面,如隔离用的帘幕、提供给探视家属的椅子等。而我国许多专家制定的ICU设计方案中没有提及此问题,更多考虑的是医疗机构的硬件设计问题。 五、小结 虽然美国ICU设计方案与他们的意识形态、思维方式、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等密不可分,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我国不能全盘套用,但是我把我国的当今ICU设计的指南/指导意见与1995年(相差十年)美国的ICU设计指南作简单的类比,可以发现我们在配备仪器的先进性方面决不逊色,而我国制定的ICU设计指南中往往在团队参与设计、环保意识和人性化设计(医方和患方)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差距。既然我们已?意识到这些问题,相信全国ICU同行在日后ICU设计和指南更新中能够得到一点的启发。 参考文献 1. Guidelines/Practice Parameters 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 Guidelines for intensive care unit design. Crit Care Med.1995,23(3):582-588. 2. 广东省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指导意见。广东省卫生厅文件【粤卫】2004第95号,2004年4月19日颁发. 3. 覃铁和.重症监护病房的建设与管理.麻醉与监护论坛,2006,13(2)119-121. 4. 周立新,李轶男,誉铁欧.综合性封闭式ICU的建设和管理.麻醉与监护论坛,2006,13(2)115-117. 5. 管向东,严静,马晓春.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2006年4月颁布。 |